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一、合規性
(1) 項目業主為中國境內的中資或中資控股企業;
(2) 項目已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備案;
(3) 項目已有《環境評價報告》,并獲得環保部門的批準;
(4) 項目有合法的土地、電力、用水使用權及證明。
二、項目減碳效益
基本條件:項目實施后,可直接或間接減少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
具有其他污染物協同減排效益、其他社會公益和民生效益的項目優先。
三、項目籌資情況
(1) 原則上,項目立項批復上標明的總投資應超過1億元人民幣;
(2) 項目資金來源清晰,加上我基金貸款后,不存在資金缺口;
(3) 項目自有資金比例符合國家規定,一般應超過總投資的20%;
(4) 申請我基金貸款金額不應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四、企業還款能力
(1) 項目業主有最近連續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2) 企業資產負債率、現金流正常,資產負債率應在行業標準以下;
(3) 企業近3年無虧損,年營業收入及利潤水平可以覆蓋我基金貸款本息。
五、項目進度
項目已開工且未完工,工程進度約在50%以上,資金投入進度與工程進度相匹配。
六、申報途徑
1.企業直接申報;2.各級財政部門代為申報。
七、資金安全保障
企業有可靠的、我基金認可的保障本基金貸款本息安全的擔保措施,一般為我基金認可的國內商業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融資性保函。
附件:國內融資性保函模板
八、基本類型示例
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風電、水電、太陽能等)和新能源(天然氣、沼氣或生物質等)開發和利用;先進的節能減排產品的開發與產業化生產;工業能效提高的節能技改項目;集中供熱、熱電聯產和余熱余壓利用;建筑節能與能效提高;節能、惠農項目,森林碳匯項目;與節能減排相關的裝備制造業。
一、項目申請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基本情況
(2)項目業主基本情況
(3)項目資金安排及還款能力
(4)申請事項
附件: 項目申報文件模板
二、項目業主概況
(1)項目業主簡介
包含公司所在位置、成立時間、企業法人、企業性質、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以企業營業執照信息為準),發展歷程以及最近一年的年末資產規模、盈利狀況等數據。
(2)公司組織和股東情況
主要股東簡介、股權結構表
(3)公司業務情況、
市場經營狀況(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市場占有率)和專利情況、主要合作商、訂單情況等。
(4)公司未來發展。
客觀實際,應當有數據支撐
(5)其他相關情況
主要政策支持、企業或產品獲獎情況、通過的認證、專利等。
三、項目業主最近連續三年經營狀況及財務審計報告
(1)項目業主最近連續三年經營狀況
簡要介紹企業近三年的財務狀況,列出主要財務指標。如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凈資產收益率和總資產增長率等。
(2)最近連續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附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連續三年完整審計報告(包括審計報告頁、財報、全部附注,及會計師事務所資質)(按時間倒敘排列)。
如涉及擔保企業,請比照上述要求在項目業主三年審計報告后附擔保公司的三年審計報告。
四、項目業主當年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簡要介紹企業當年的債權債務變動情況,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長期借款、短期借款等。以表格列出主要財務指標形式標明,并對變動比率較大及不正常財務數據變動進行解釋。
五、項目情況簡介
(1)項目背景及優勢
a) 項目背景:簡要介紹國家現行政策、項目所屬行業現狀、前景、市場占有率(生僻產品需對產品本身進行介紹),以及項目建設原因,項目地理位置圖(可放在首頁)。
b)項目優勢:包括政策優勢、技術優勢、產業鏈優勢、成本優勢、區域優勢、行業優勢、市場優勢等(可根據項目情況酌情調整)。
(2)項目基本情況
a)項目名稱
b)項目建設內容:以發改部門批復為準。
c)項目資金情況:以發改部門批復的立項或備案中金額為準。并給出項目籌資計劃,介紹項目資金落實情況以及項目支出情況。
d)項目進展情況
需列明項目建設期、截至當前已完成的工程比例和具體內容、設備購置情況、還需要建設的內容(相關已投入資金的證明需附在后面附件)、項目開工建設所需的立項、環評等各批復文件取得情況。
e)項目存在的風險點及防范、解決措施
項目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技術風險、實施風險、資金風險、社會風險、法律風險等。
f)其他相關情況
六、碳減排預算表
簡要介紹項目減排或節能的來源以及數據。
七、項目財務分析
(1)基本數據(計算方法、預計的生產經營數據等)
(2)項目成本和費用預測
(3)項目經營效益分析
a) 銷售收入
b) 利潤總額和銷售稅金等
c) 財務盈利能力分析(投資利潤率、稅后的財務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
(4)還款來源和計劃(主要是寫明申請基金的貸款的還款來源及還款計劃)。
八、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1)社會效益
項目實施后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包括對行業發展、省市及當地發展的有利之處,提高地方稅收和就業方面等。
(2)環境效益
建設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項目建成后對環境的影響,包括有害氣體、噪音、周邊生活環境等。
九、項目附件
(1)項目業主營業執照副本
(2)項目的立項批復(如為發電企業需附電力上網證明)
(3)項目的環評批復
(4)項目合同(施工、原料采購、銷售等)
(5)項目土地使用證明
(6)項目供電協議
(7)項目供水協議
(8)項目拆遷安置計劃及批復
(9)其他附件(如,情況說明、銀行貸款合同,財政補助、獲得的認證證書等)
注:以上文件有效期需覆蓋基金項目申報期。
一、評審原則
項目評審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實證、謹慎和公開原則。
二、評審標準
項目評審標準包括政策標準、合規標準、市場標準、信用標準和企業財務指標評價標準等五個方面。
三、項目審核流程
項目審核包括項目盡職調查、《申報材料》初審、減碳預算工作、實地核查、預審報告編寫、審核報告編寫、管理中心審核等主要階段。
(一)項目盡職調查。由專業的第三方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并向我中心出具項目盡職調查報告。
(二)申報材料初審。依據項目評審標準,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一致性和時效性等,對符合標準的項目提出實地核查申請。
(三)減碳預算工作。我中心或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減碳預算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四)實地核查。根據預審結果,對符合標準的項目進行實地核查,核實項目實際情況與申報材料是否相符,撰寫實地核查報告。
(五)審核報告編寫。根據材料審核和實地核查情況,撰寫《項目風險初評書》和《預審報告》,提請召開管理中心預審會初審。
(六)管理中心預審會初審。項目經辦人員對項目進行初審和實地核查,完成預審報告后,提請召開管理中心預審會初審。預審會組成人員就被審核項目經討論和分析后形成一致性意見,寫入《項目預審會會議紀要》。通過初審的項目,由管理中心召開基金有償使用項目專家評審委員會。
(七)基金有償使用項目專家評審委員會采用記名投票方式形成評審意見。投票表決實行多數決定制,每個項目應當出席會議七分之五(含)以上委員同意時,方可通過。
四、項目的批準
項目審批分為管理中心審核和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核兩種方式。
貸款金額在7000萬元以下的非重大項目,由管理中心主任辦公會審議,黨委會審批。貸款金額在7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管理中心在完成項目評審程序后,報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核,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批準。
(一)黨委會審批。經預審會初審、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的項目,提交管理中心主任辦公會審議,黨委會批準后,由管理中心下發《清潔發展委托貸款批復函》,并辦理相關貸款手續。
(二)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批。
1.重大項目在完成管理中心規定評審程序后,報送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核。
2.基金審核理事會將在組織項目現場復核后,召開基金審核理事會全體會議對項目進行評審。
3.基金審核理事會印發《會議紀要》,對達成同意意見的項目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下發批準文件。
4.項目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批準后,管理中心向項目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下發《清潔發展委托貸款批復函》,并辦理相關貸款手續。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推進XXXX區域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我公司現為XXXXXX項目(下簡稱“本項目”)申請清潔發展委托貸款XXX萬元,期限X年,具體情況如下:
要包含公司所在位置、成立時間、企業法人、企業性質、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發展歷程等(以企業營業執照信息為準),最近一年的年末資產規模、盈利狀況等數據
根據貴方與 (債務人)就 項目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 的《 》(下稱“融資合同”),我行應債務人要求,特開立以貴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融資性保函:
基金通過有償使用方式支持有利于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的產業活動。
基金有償使用采取以下方式:
(1)股權投資;
(2)委托貸款;
(3)融資性擔保;
(4)國家批準的其他方式。
基金以股權投資、委托貸款方式支持項目的,其年度累積金額不得超過上年末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基金審核理事會規定。
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持項目的,不得對投資對象控股,投資所形成股權的退出,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和市場化原則,確定退出方式及退出價格。
基金以融資擔保方式支持項目的,其擔保額不得超過基金年度預算確定的限額。
有償使用項目申請人應當是我國境內從事減緩、適應氣候變化相關領域業務的中資企業、中資控股企業。
基金管理中心負責有償使用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
基金有償使用形成的各種資產及權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有償使用活動,保證基金安全,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根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根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 管理辦法》和《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 法》,制定本辦法。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以下簡稱“清潔基金”)是由國務院 批準設立的按照社會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